黑龙江省建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

发布时间:2020-12-10

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,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,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,经省政府同意,建立黑龙江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

一、主要职责

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统筹协调落实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,拟定相关重大决策,督促指导各市(地)、县(市)政府(行署)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。

二、成员单位

 联席会议由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、体育局、广电局组成,省教育厅为牵头单位。

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,协助分管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,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(名单附后)。

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,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。主要负责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,经总召集人批准,组织召开联席会议;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;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中的职责;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进行管理、监督和检查;负责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日常工作;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,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、体育局、广电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。

三、工作规则

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。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,向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者部分成员单位会议,或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市(地)、县(市)政府(行署)参加会议。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,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。根据工作需要,组成联合工作组,赴各地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,主动研究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,积极参加联席会议,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。要互通信息、密切配合、相互支持、形成合力,保障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顺利实施。

黑龙江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

总召集人:

孙东生  副省长

召 集 人:

王大为  省政府副秘书长

赵国刚  省教育厅厅长

成 员:

冯伟泉  省教育厅副厅长

孙 纲  省财政厅副厅长

左志斌  省人社厅副厅长

方庆伟 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

郭 杰 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
董晓冬  省体育局副局长

王 戈  省广电局副局长